什么是GB/ T31725教育服务认证:
国家标准《早期教育服务规范》(GB/T 31725-2015)起草组以中国国内外教育服务标准化先进实践为借鉴,根据中国国家标准《标准化工作导则—第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》(GB/T 1.1-2009)、《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—第1部分:儿童安全》(GB/T 20002.1-2008)等国家标准的要求,引入“12核心要素”、“服务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”等服务标准化经典理论,从服务提供者、服务场所、服务人员、服务设施、服务交付、服务支付、沟通与反馈等板块出发,针对早期教育服务提出科学、先进、具体的规范性要求,从而打造出一个早期教育服务的优秀范式,为服务提供者不断提升早期教育服务水平提供了技术依据。
在起草过程中,本标准主要依据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《三岁前小儿教养大纲(草案)》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、《标准化工作导则—第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》(GB/T 1.1-2009)、《服务标准制定导则》(GB/T 24620-2009)等法律法规、文件和标准;同时参考了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《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》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《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(暂行)》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(试行)》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》《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》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》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》《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》、《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—第1部分:儿童安全》(GB/T 20002.1-2008)、《中国未成年人人体尺寸》(GB/T 26158-2010)、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 39)修订稿、《上海市民办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管理规定》《丽水市民办早教机构管理暂行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《南通市0-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设置基本条件(试行)》《鞍山市0-3岁早期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福州市0-3岁儿童早期教育机构设置基本条件(试行)》《南京市0-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设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献。
通过GB/ T31725教育服务认证,可以获得如下益处:
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的重要技术手段,标准化能够有效提升教育服务的整体水平。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亦明确提出“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”、“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”、“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,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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